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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公告(设计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7-03-20来源:研究生学院 点击:次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省招考办有关要求及《沈阳建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管理办法》(沈建研字[2017]47号),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资格和调剂条件

(一)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志愿报考我院各学科领域的考生,凡初试成绩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A类),均可按我院日程安排按时参加复试,学院不再单独发放复试通知。

(二)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1.艺术设计(135108,非全日制)接收调剂考生, 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2.其他学科领域不接受校外调剂。

二、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工作内容

3月23日

9:00—11:00

复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收取体检表、报考证明材料,发放复试准考证、复试考核表

乙5-401

3月23日

13:00—15:00

专业课笔试

详见复试准考证

3月23日

15:30—17:00

外语笔试

详见复试准考证

3月24日

8:30—17:00

综合素质考核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乙5-401

3月24日—3月25日

9:00-16:00

组织拟录取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完成拟录取确认操作

乙5-401

3月25日

9:00-16:00

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签订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协议

乙5-401

3月25日

9:00-16:00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乙5-401

三、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复试纪检组对复试进行监督检查,成立复试工作组负责各学科领域各项复试考核的组织实施。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为专业课笔试,具体复试科目为①环境设计及理论③产品设计及理论②视觉传达设计及理论(任选一门与初试报考方向相同的科目)。考试为闭卷考核,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二)综合素质考核

1.综合素质考核内容: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组织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内容应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程序、方式:考生于3月24日早9:00在乙5-401集合,各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本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抽签,根据抽签结果产生考核分组和顺序。考核由考生随机抽题回答和考官提问回答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比例各占50%。随机抽题数量为2-3个,随机抽取试题不重复,题库中试题的难易程度大体相同。考官提问问题2-3个,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对每名考生的提问,难易程度大体相同。

3.各项成绩的评定原则:面试考官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以百分制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即为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分数。

(三)外语水平测试笔试

外语水平测试笔试考核内容、方式详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外语水平测试笔试说明》,具体时间地点以复试准考证为准。

(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每人不少于5分钟,重点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

2.程序、方式:考生自我介绍、考官用外语提问问题2-3个,考生应用英文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基本素质和专业外语基础知识。

3.时间:综合素质考核时同步进行。

4.成绩评定原则:依据考生现场表现,由每位测试人员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数平均值得出。

五、成绩确定方法

1.复试总成绩确定方法

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复试各项成绩均作四舍五入处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50%+综合素质考核×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

2.加权总成绩确定方法

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2×60%+复试总成绩×40%。

六、拟录取原则

(一)一志愿考生录取原则

在同一学科领域(学科方向)内,以志愿优先为原则,一志愿考生优先按照所在学科领域(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及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调剂考生录取原则

艺术设计领域(135108.非全日制)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调剂考生,之后按照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校外调剂考生。

(三)不予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内容中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任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各学科划定的合格线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录取结果公布后,考生须当场确认拟录取结果。如不确认的,须签订放弃拟录取资格承诺书,由学院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

2.本年复试采用分阶段方式进行,第一阶段完成后,有剩余名额再进行下一阶段的复试。

3.本细则未尽事宜由设计艺术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设计艺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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