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9来源:研究生院 点击:次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沈建研字[2016]75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学科审核与公示、初评推荐、同行专家评审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等程序,拟确定机械工程李颂华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29日至7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7月1日前,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学位办或监察处反映。
校学位办电话:24694918 电子邮箱:yjsxw@sjzu.edu.cn
监察处电话: 24692786 电子邮箱:jw@sjzu.edu.cn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