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09来源:国际交流处 点击:次
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外事办公室《中国足彩网报送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辽外办函字〔2016〕132号)精神要求,对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实行分类管理,符合下列情况的人员可申报因公临时出国。
从事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须在项目书或课题任务书中列明:出国执行项目书或课题任务中明确列出的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任务;出席重要国际科技类学术会议并担任大会主席、副主席、分会主席、作会议特邀报告、大会报告或分会报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就本人研究课题作学术报告;执行科技合作协议,出国执行协议规定的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任务;在科技类国际组织中任职或兼职的科研人员,出国执行与其在组织中担任职务相应的任务;从事由外方提供全额资助且外方背景可靠的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任务;赴国外执行合作科研工作、技术检验、地质勘探、采集等专业技术类工作任务。
对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合作类出访团组不进行批次限制,不计入单位与个人出国批次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请各单位于1月11日(周三)16:30前将《2017年度自组县处级团组出国(境)计划明细表(分类管理学术)》电子版发送至gpcg2016@126.com,同时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明细表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机关楼207室)。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24692693
附件:2017 年度自组县处级团组出国(境)计划明细表(分类管理学术)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