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辽科协发〔2003〕9号)文件精神,2009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成果的内容
1. 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建设创新型辽宁,尤其是对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高加工度原材料基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新型产业体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2.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设施农业、现代畜牧业、林业、渔业等产业发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
3. 围绕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交叉边缘科学展开探讨与研究,促进我省科技及前沿学科的发展与繁荣。
二、学术成果的形式
自然科学学术成果指理科、工科、农科、医科和交叉学科等学科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在近二年撰写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和科技建议。我省地域内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报。2009年学术成果奖评审将侧重于促进辽宁科技创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有显著推动作用的学术成果的征集。
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上报的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必须是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为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人才成长,企业科技人员上报的论文可以是未公开发表,但要得到企业有关部门确认。企业科技人员可以将技术研发、新产品研制、技术革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及重大工艺实施等的成果提升为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作为成果上报。
建议类成果要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和保护环境,围绕“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突破“辽西北”等战略的实施,具有进一步推动改革开放、增强科学发展动力的现实意义。
三、申报程序
中国足彩网参与本次学术成果评审资料将统一征集后报送,按学术成果类别(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和科技建议)分类报送,省科协不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报送。
四、申报时间
2009年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截止到2009年4月3日。
五、评选程序
评选由省科协和省人事厅联合成立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制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通过初审、初评、交叉复评、终评等四个评审程序,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
六、收费与证书发放
申报学术论文类和科技建议类的学术成果需交纳评审费每篇50元,申报学术著作类成果需交纳评审费每部100元。获奖学术成果由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在初审过程中凡未按要求申报的成果不进入初评,不退还评审费。全部参评学术成果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七、有关申报要求
1. 申报的成果必须为2007年以后撰写、发表和出版,且版权单位和第一作者为我省地域。
2. 申报者要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按“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用A4纸大小复印,并有认定部门盖章生效,附在申报表后。申报材料需要提交两份文字版(电子版请发送至kjc@sjzu.edu.cn)。
3. 论文类成果需提交复印件(包括内容和版权页)。未公开发表论文要按期刊发表论文格式要求撰写上报(包括题目、作者简介、摘要、正文、参考文献)。
4. 著作类的成果申报需附原著作一部。
5. 科技建议成果应附采纳证明。
6. 每个作者的申报成果不得超过两项;一项申报成果的作者人数不得超过4人。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做好通知下发和征集、整理、上报工作。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溯华
联系电话:(024)24692873
电子信箱:kjc@sjzu.edu.cn
附件: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表(请到科技产业处主页相关表格下载网页下载)
科技产业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