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办的相关要求,在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完成后,各单位、个人利用自有资金和科研经费或其他经费在自行采购过程中,凡涉及到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等办公设备和家具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品,一定到辽宁省政府指定的协议供货单位购买,并向采购单位索要相应的物品购买合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否则,不能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
为方便大家查找相关信息,现将辽宁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查询方式公布如下:
登录“辽宁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 →上方菜单栏中,点击协议供货,根据需要的设备类别查找即可。
也可登录“沈阳建筑大学网页” →快速通道→政府采购→友情链接→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资产管理处
201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