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沈阳市重大项目储备,提高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开展了重大项目开发策划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重点:符合国家的产业导向和土地、环保、节能减排等政策;符合沈阳市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布局;符合沈阳市现有基础条件和资源承受能力;体现牵动力作用强、技术含量高、发展空间广、经济效益好、产业关联度大,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申报项目要求;
1.深度要求。开发策划项目要达到项目说明书(项目建设方案)深度(3000字以上)。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投资规模、建设期限、技术水平、工艺路线、建设内容、市场分析预测、经济效益分析、投资回收期等。
2.规模要求。开发策划项目的投入产出要达到一定规模。工业、能源、交通项目投入或产出在10亿元以上;现代服务业、社会公用事业等项目投入或产出在5亿元以上。
3.转化落地要求。开发策划项目要具有可操作性,能通过推介尽快转化落地。
4.产业要求。开发策划项目要依照沈阳市的发展战略,结合国家出台的“十大”振兴发展规划,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航天航空、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发展要求。
三、申报项目条件
1. 重大开发策划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 开发策划项目的重大项目必须是新提出或研发的成果,已经实现转化和在建项目(包括扩大再生产项目)不列为新开发策划项目。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各相关单位请将申报项目材料按照格式要求装订成册(具体格式及要求请在科技处网页/下载表格处自行下载)一式两份(包括电子版)报送科技处。此次申报不限项,上报材料时间不晚于今年10月份。
联系人:张宇
电话:24690679
科技处
201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