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沈阳市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对象
1.凡于2008年6月至2010年5月期间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文学、史学、社会学、教育学以及与社会学相关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专著、论文、调查报告、工具书、科普读物、地方志书等),均可参加本届评奖活动。
2.属于上届评奖对象(即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期间发表的成果)而漏报的,可以申报。
3.经市评委会认定的其他成果。
所有申报成果概不退还。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成果,一经查明,将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将予以取消,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
二、申报时间、要求
1.中国足彩网申报截止至7月2日。
2.申报要求
(1)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1-2项。两人以上合作的,由第一作者申报,或与合作者(含共同主编)具名申报,非第一作者申报需经第一作者与主要合作者同意才能申报(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多个作者完成的成果,限定每项成果申报人数(含第一作者),即论文不超过3人,著作不超过7人,研究报告不超过9人。
(2)论文集按单篇论文形式,以单篇申报,不得以论文集主编、副主编名义参评;多人共同完成的系列丛书,以体现申报者主要成果的单册申报;不评个人出版的文集。
(3)申报成果是著作的,需提交《出版合同》和CPI下载证明。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须同时申报,不受理单册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限为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参评:
a.公文、法律、法规等法定文件或工作报告。
b.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且尚未解密的研究成果。
c.已获得往届沈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往届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再申报。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
3.申报办法
每项申报成果需填写申报表3份,提交成果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1份、匿名复印件1份、佐证材料4份(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原件在资格审查后退还)。其中,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成果原件一份,成果复印件一份、匿名复印件一份;著作需提交成果原件一份、成果复印件一份和匿名处理后的著作原件一份(匿名处理包括书中封面、封底、书脊、前言、后记出现的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在提交文字版前发送到科技处电子邮箱:kjc@sjzu.edu.cn。
其他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联系人:魏溯华
联系电话:2876
电子邮件:kjc@sjzu.edu.cn
附件:1《沈社科联[2010]3号中国足彩网开展沈阳市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相关附件请到科技处相关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科技处
201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