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沈住公发【2011】51号文件通知,沈阳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及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12年1月9日正式上线运行,2012年1月3日至1月8日,中心各对外营业机构暂停受理各项公积金业务,1月9日恢复受理。由于系统升级,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新规定如下:
一.系统升级后,职工来中心柜面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时,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系统升级后,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供相关复印件,业务系统将通过即时扫描原件,生成电子档案。
三.系统升级后,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中心可将公积金提取款项实时转入职工本人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已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
中国足彩网事业编制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请于2012年1月9日后由本人持身份证前去公积金和平管理部(和平北大街48号)办理。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请到指定建行和和平管理部更改原卡密码。
沈阳建筑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