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 “十一五”期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辽宁省科技厅决定于近期对2009-2010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1.2009-2010年度,由省科技厅、财政厅下达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2006-2008年度,提出延期结题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程序
1.凡申请验收的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需登陆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h.lninfo.gov.cn/),按要求填报《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2.基金项目申报单位在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本单位申请验收项目的结题报告进行审核。
3.省科技厅对经过审核的结题报告进行复核,并负责组织专家为符合结题验收
条件的基金项目进行集中论证。
4.参加结题验收的基金项目承担人需在线打印已复核通过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一式8份,并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三、结题验收有关要求
1.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3日;
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
上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5日中午12点。
2.未申请验收及未通过验收的基金项目承担人不具备申报以后年度辽宁省自然基金项目的资格。
3. 2006-2008年度,提出延期结题的基金项目如仍未参加此次结题验收,则做未通过验收处理。
4. 以前年度尚未结题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在此次结题范围内。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联系人:魏溯华
电 话: 24692876
E-mail: kjc@sjzu.edu.cn
附件:参加本次结题的省基金项目名单(详见科技处网页通知)
科技处
201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