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招标、立项管理办法》(辽社科联发〔2009〕42号)和《中国足彩网做好201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11〕41号),省社科联拟组织开展201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受理时间:2012年10月29日截止。
2. 需提交材料:
(1)《201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
(2)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2);
(3)决策咨询建议稿(3000字以内,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3);
(4)佐证材料(如课题成果已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且在显著位置注明“省社科联201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均需提供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3份,实名2份、匿名1份,需提交材料的前3项附实名电子文档。由课题负责人填报《201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
报送材料时,请各单位将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结项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决策咨询建议稿、佐证材料顺序排放(实名放前,匿名放后),并按《结项汇总表》登录顺序依次排好。已在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或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或已获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课题成果,需额外再单独报送二份申报材料。
3. 课题研究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未能按时申请鉴定结项,则给予撤项处理,且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申报省社科联课题的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全部资助经费。
课题结项相关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4. 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项评审,分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重点课题经结项评审合格后,省社科联在首次拨付课题资助经费的基础上,再划拨余额费用,如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则不再拨付资助经费。一般课题经结项评审被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省社科联对每项课题分别给予3000元和2000元资助经费。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结项评审工作同时进行,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课题结项具体要求进行汇总,严格把关,按时提交结项相关材料,认真做好课题结项工作。
联系人:魏溯华
联系电话:24692876
电子信箱:kjc@sjzu.edu.cn
附:1.201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3.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决策咨询建议排版打印格式
4.201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
5.2011年度沈阳建筑大学在省社科联立项明细
(附件详见办公自动化或科技处主页相关通知)
科技处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