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20来源:人事处 点击:次
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根据省社保局要求,现将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中国足彩网非定点医院医疗费持卡结算的通知》转发给大家,具体内容如下:
中国足彩网非定点医院医疗费持卡结算的通知
辽社险函[2013]80号
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保障有关人员及时享受大额医疗保险赔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递减等待遇,规范基金支付行为,需要将参保人员年度住院次数,门诊和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等情况及时记录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上。现就非定点医院医疗费结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定点医院医疗费结算指参保人员发生在省直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以外的,由个人垫付,按政策规定应予报销的费用。
为方便参保患者就医,各单位申报医疗费用时不需携带社会保障卡,拨付医疗费用时,需要将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携带至我局,我局及时办理持卡结算。
二、非定点医院医疗费持卡结算工作开始时间为2014年1月 1日。
为方便各单位拨付目前已结算未拨付费用,12月份费用拨付经办日期延长至20日。
三、其他事项
凡在非定点医院跨年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需要在每年的12月31日结账一次,即住院费用要按自然年度分开。
产前检查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结算时,不需携带社会保障卡。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24690168
人事处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