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新闻

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6-06-30来源: 点击:次

  经沈阳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根据《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拆许字(2006)第33号之规定,凡在西院办公楼有物品的单位和个人请在2006年7月5日前搬出,否则,将按无主处理,后果自负。   沈阳建筑大学资产管理处     200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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